律师你好:去年冬天,在我家开的磨面房磨面的过程中,发生了这样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现在对方把我们告了,我想问以下按照法律的规定,责任应该怎样承担。事情是这样的:一个老头和老太婆带着他的孙子(3岁)来我家磨面,哪儿有电,有机器比较危险,我爸特意叮嘱他爷和奶,还把孙子亲手交给他奶,说这危险,你把蛙看好。然后他就去拉扎,开机器了。谁知那老太婆杂看的娃,娃的手让马达给夹了。比较严重,当时我爸很生气,但小孩毕竟受伤了,就赶紧让他们去给小孩看病。随后他们家人来我家,我爸想问问人家情况,说去看看娃,但是他们对我们不理采,好象仇人一样,感觉是我爸故意的似的。当娃从医院(他们在西安看病,我爸是农民,没进过城,只能等他们回来)回来,我爸前一天晚上得知娃从医院回来的消息,第二天还没去看娃,他们就让村干部到我家要钱,说娃花了多少。不将一点道理,其实这件事我们也有责任,不是说我们不承担责任,有话好好说吗?最后他们找律师写诉状,到我家拍照片,说我们的马达没有防护罩,把我们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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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机器设备应有相应的防护设施,如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应承担责任.但厂家应承担主要责任.
本案中,对方和你们都有过错,如对方起诉,你方可要求追加机器生产商为被告,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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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