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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我是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法人。于2005年9月份,刘先生在公司业务代表的带领下看了一套房屋,刘先生看重上述房屋并且向本公司交纳了16万元的购房定金。于当年11月份,刘先生一人来北京做生意,不幸心脏病发住进北京第六医院,要求本公司医院支付5万元的住院费,本公司已按刘先生的意思向医院交纳了,等于原有的购房定金还剩11万元。后因业主原因,上述房屋不能按原价格出售,故此笔交易无效,并且本人已通知刘先生本人,刘先生认可。刘先生要求本公司退还剩余的房屋定金。剩余的购房定金已被本公司占用,一时无法偿还给刘先生,只能慢慢偿还,刘先生也认可了。可是现在刘先生急需用钱,要求本公司尽快偿还,本公司还是无力尽快偿还,只能慢慢偿还,并于2005年6月份还了刘先生9700元,还剩100300未偿还,只能慢慢偿还,现刘生要起诉我们公司。

公司企业
2006-07-28 11:04: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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