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律师!你的解答十分详尽了.1.现在是这样的,因为警方说因为她的法律知识也不是很完善,所以,在我们这种不正当的讨钱方式上,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报警也是正常的,什么罪名当然是她自己觉得是这样的.最后没有处理我们,所以也只是告错了,但没有什么诬告的.2.因为和她生活在一起的,没有什么拿的出来的单据了,而且现在一些发票也是在她那里.她不还给我.3.部分现金也没有单据凭证的.4.现在据了解她是有家庭的,所以她先前说她是离婚的一切包括和我一起生活其实都是骗我的.5. 她之前说给她开车的司机听说就是她的老公,也是有前科的诈骗犯.6.之前她说她有工作,也是骗我的,其实她一直都没有工作,当然也是没有收入来源的.包括她的老公也没有正式工作.7.借条的内容是:今借某某(我)人民币十几万正.她的签名和日期写借条的日期和借条上的日期不是同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