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跟老乡在一五金厂做冲压工作,由于工作大意,造成我老乡少了八个手指,

劳动纠纷
2006-07-28 11:06: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答:若您的老乡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应认定为工伤,厂方应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您的老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厂方拒绝申请,您的老乡或其直系亲属也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被认定为工伤后,您的老乡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厂方未为您的老乡购买工伤保险,则由厂方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您的老乡支付费用。
    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因此,您若不是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您的老乡受伤的,应由厂方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