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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2002年3月结婚,于2005年8月协议离婚,婚后一同购置了房产2处,汽车1部。离婚时签了一份协议(未公证,在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有备案),按照协议进行了财产分割,其中一处较小的房子和汽车是用我的名义购买的,分给了我前妻,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我分到的是较大的一处房子。但是这个房子购买的时候购房合同和贷款都是用前妻的名字办理的,现在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上都是前妻的名字,房屋的产权证明还没有办理。

行政纠纷
2006-07-27 12:59: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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