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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右手刀伤到医院救治,在次过程中医生不慎将一把止血夹遗留在手里。同年11月3日通过拍片得知有异物,后经医学会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院方负轻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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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7 13:04: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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