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一个亲戚他所雇的司机开他的的士出了交通事故,撞了一个无驾驶证的骑摩托车男子,事故责任认定书说的士司机负主要责任,总共需要赔偿伤者11万8千,车主入了最高额为十万的保险,保险公司已经赔了10万给伤者,他自己垫了一万八,他问我是否可以向他所雇佣的司机追偿那11万8,还是只能向司机追偿那垫付的一万八千元,意思是保险公司赔的那十万车主能否要求所雇佣的司机赔偿,毕竟保险是车主入的,事故是司机造成的,如果要赔偿的话,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有法条和相关司法解释吗?望律师赐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