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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在泉州市后渚的中山医院筹建处承包该医院的部分墙体拆除工作,承包费用3000元.次日晚上9时许,我父亲雇佣被害人小将(化名)在施工中,先从墙体中底部掏空拆除,致使墙体坍塌将小将(化名)当场压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将(化名)系颅脑损伤而死亡.事故发生后,丰泽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等4个职能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及责任进行分析认定,确认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系我父亲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条件,擅自组织人员进行违章拆除施工,违反了建筑程施工安全法规,案发后,我父亲赔偿被害人小将(化名)亲属因事故造成被害人小将(化名)死亡的补偿金33000元

证券投资
2006-07-24 20:32: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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