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们约定的房屋抵押已经无法实现,因为这类抵押当时必须经过登记否则视为无效。
你们现在如果不想起诉但是要求有所保障的话,就只能看赵某有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担保了,比如你也说了他的房子已经抵押在外了,如果他的房子价值超出已经抵押的债务,那么超出部分可以作为你们之间债务关系的抵押,你们现在可以补办登记手续。又或者可以找有经济能力的人为这笔债务作担保那也可以。但是凭我的经验,现在赵某的家属不一定肯同意以上的方案。
我觉得有鉴于赵某已经死亡,你们之间的债务很可能不被他的家属承认,或是遭到推诿拖延,而其遗产很快即将分配完毕,等到那时你们再想讨回欠款,无论从常理上还是法律上都将非常困难,更何况他们家还欠着别人的钱!当务之急是趁着他们家还有钱立即起诉,先下手为强,拿到钱完事,别再给他们家属拖延的机会,什么分期还款的,根本就是不可信的,你现在不要给他们留下任何书面的东西。诉讼的话没什么大问题,正常的话半年可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