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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个不幸的家庭!我家在凤台。我母亲于1995年去世。大概在1998年,经人介绍,我有了一个继母,父亲和她办了法律手续,领了结婚证。2006年6月份,父亲在医院检查得了肺癌,已经晚期,扩散到头部,引起头部肿瘤。不能开刀,医生建议,回家善养。父亲今年62岁。现在已经不能说话,无能力立遗嘱.1:家里情况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均已结婚、有自己的子女。(在家里,我最小。继母过门后,我已经参加工作,直到结婚也未向他们索要过一分钱。我是上门女婿在上海安家,结婚时用的是自己的钱,他们只送了三千元贺礼,这样该不算继母对我的抚养关系吧;平时父亲的身体一直很好,继母的子女也未向父亲赡养过。)2:财产三间平房。(准备留给小儿子的。村里人都知道的。)土地。一共3.6个人的。即父亲一个人的、母亲一个人的、小儿子一个人的(我的)、爷爷0.6个人的。需要说明的是:爷爷和母亲已经去世,我的户口也已迁到了上海,不在家里。因为村里一直未动土地,所以保留至今。由于地处煤矿塌陷地区,土地折算价钱,每年一共可以得到大约五千元钱补偿金。补充一点:父亲和继母两人感情一般,时常发生口角。特别是为了钱的事情。两人挣的钱被继母用在她自己的儿女身上。父亲不开心,经常为此和她闹矛盾。现在父亲病危,继母想尽办法折磨他,让他早点离开人世。作为子女,却被拒之门外,不能上前照顾。(折磨内容:父亲生活不能自理,姐姐想抽空看他,给他洗洗衣服,发现身下的裤子脏臭,还有尿迹,想给他换洗,不料继母看见拒绝让洗,还说“让他自己焐,会干的”。吃饭时,姐姐发现,继母一口接一口的往父亲嘴巴里面硬塞,根本来不及咀嚼。拉他到镇上挂吊水,遇到下雨,忘了拿伞,别人劝说等雨停了再回去,继母却说:“没事的,雨淋不死!”)

证券投资
2006-07-21 12:39: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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