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南区翠湖新城4期业主,于2004年7月与南宁市国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号2004091,合同备案编号B0427755,并交纳房屋契税。 合同上注明2006年3月31日前完成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到目前为止,南宁市国凯实业有限公司仍未完成道路、绿化、一户一表,管道煤气入户等基础设施,而且物业管理混乱,治安管理很差,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小区而不受任何限制,而且后续有多栋楼房并未按合同要求交房,这已严重损害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4期业主多次提出的意见,并未见该公司有任何形式的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