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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一家工厂的销售人员.已离开了两年.我做销售时在2000年还有一笔呆滞货款6千多元(就是货飞的那种).工厂现在派要帐队掏要.但别人因欠我的钱无力偿还,就把这家工厂欠他的1万5千多的财务应付款转给我.因他本人要出门打工,临走给我写了一份证明,大致内容就是**厂欠我**钱,现这笔款转给我,由**厂支付给我即可.(我们两人当工厂财务的面写的). 他们来要帐时我说现在等于工厂也欠我的钱,就从这笔帐上把我欠工厂的帐抵一下.但是工厂不同意,不承认我手上的证明,要我必须用现金还清货款.

人格尊严
2006-08-10 13:46: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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