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首先感谢您的及时解答!现已明确该储藏室是公共部分,且开发公司也允许使用。(原问题:本人于6年前购买了同一单元、同一楼层(501、502)的两套商品房,楼上是一个坡面屋,里面安装了水箱和水管等公用设施,安装公用设施的部分已经被开发公司砌墙保护了起来,余下部分可以做储藏室使用,但本人一直没有使用过。最近发现,隔壁单元6楼住户(603)私自破墙使用我家楼顶上的储藏室。请问:1、我是否有权不让楼上住户使用这个储藏室?有何依据?2、我是否也可以使用这个储藏室?怎么能够上去使用呢?3、如果我放弃使用这个储藏室,能否要求楼上住户给予经济补偿?数额大约是多少?谢谢!)

行政纠纷
2006-07-26 10:35: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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