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995年4月经媒婆介绍正式与一女子在农村举行婚礼(以前本人也认识此女子,但并不熟),但没有登记,一直到现在还未领结婚证,目前有二女(大女今年11岁, 小女今年7岁).因婚前不了解及长期二地分居,至于现在感情已完全破裂,我们已正式分居有三年之长,我长期在外打工,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与住所,但生活费每月照常寄回. 2002年我老婆说为了女儿在好的学校读书,所以要求在市区买房(以前我们一直是住在农村),后来我父母就一次性给我们10万元做为购房费用, 我父母说以后就是俩个家,经济独立,互不相久,当年我和我老婆的户口也从我父母的户口本分开,我和我老婆2002年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向亲戚朋友共借了9.6万元一起一次性付了房款(房款总共19万元,装修费9万元,合计大约28万元).目前我们还久债9.6万元(此债是为购房所用的费用). 现在我和我老婆都同意离婚,但双方在财产分配上差距太大,无法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