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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民事房屋承租权纠纷.本人母亲为知青,93年本人户口落实政策回京,1996年,母亲工作调动回京,于是本人及母亲住在姥爷及姥姥的搬迁房屋中.由于拆迁时是按照户口拆迁,当时拆迁的房屋的户口只有四人,姥爷、姥姥、本人及舅舅.拆迁安置了一个一居和一个两居室.拆迁后舅舅即搬到一居室中居住.一居的房契也随之改成舅舅.拆迁时的户主为本人的姥爷,拆迁后的房契上承租人也是本人的姥爷.姥爷于拆迁后不久去世.后因家庭矛盾不断升级,本人和父母不得不搬出两居室.姥姥去世后,舅舅把两居室的房契也改为他的名字.并且把他原有的一居室出租赢利.本人和父母一直居无定所.后父亲由于居住问题心理压抑成疾,于2003年去世.本人现和母亲居住在父亲生前于母亲共同贷款买的二手房内,由于本人现在没有固定收入,父亲去世以来母亲一直独自承担还款的重担,现在母亲已退休,身体也越来越不好,偿还房屋贷款已经成为家庭难以承受的负担.所以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回本人当年拆迁时应有的房屋份额.本人查阅过很多关于房屋承租的法律相关资料,总结了几点,1,舅舅与姥爷并未在此有争议的房屋内共同居住,更没有到2年以上.2,承租房并不能做为遗产继承.即使是姥姥生前立过遗嘱也在法律上不生效.3,本人现在的处境与舅舅差距明显.舅舅独占两套住房,并且以此赢利,已侵犯了本人的房屋共有权.望律师尽快给予详细的答复!谢谢!

证券投资
2006-07-19 15:08:2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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