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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9月进入世跑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NEW BALANCE).运动品牌 到目前已有将近两年的时间,先后由 久光百货车站太平洋 东方商厦南东店(原 市百一店东楼) 徐家汇东方商厦 前后调了四次店现在徐家汇东方商厦,因个人原因 准备进修学习 考虑到又要上班 两者难兼顾 所以提出离职申请报告, 满一个月才能离开 专卖店是做一休一的6月15号提出离职申请 到现在已满一个月 按理来说可以离开 ,在上月 做了一次货品的盘店 结果 盘亏 公司向我 包括我同事连同一起四人 要求每人赔偿6000多元的费用. 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个经过 进入NB 签过合同 之后的时间里 又签过一张 货品损失赔偿的一张合同 大概就这样 合同上面写按零售价赔偿( 这张合同我们本意都不想签的 是公司要我们签的) 我的个人观点 谭方律师可以看一下谢谢 进入NB公司至今将近有两年 公司前后的变化 一:人事方面 (内部混乱) 由普通职员到公司各领导干部前前后后 离职较多 二: 薪金方面 前后大概也有四次的调整 三: 综合类 进 销存 及盘点 从开店到现在 每次盘店时间不准确 盘点有差异 公司也未有任何措施 说是说要赔 但未见措施 现是06年盘点如有差异公司会要求赔偿. 那之前的两年里公司为何不要求赔偿呢? 不公平这说明了公司的混乱 大概就这样一个过程 请律师帮忙指点谢谢

证券投资
2006-07-19 08:42:3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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