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名普通的学生,5月份我和一个女的同居了,双方都是自愿的,后来我有了女朋友,就不想和她在一起了。她不同意我离开,说要对外说出我和她的事,因为她不是学生,我怕出事就任她摆布,那时我已经不是情愿和她在一起了,可是我怕,她随时叫我做什么我都做,晚上不让我回宿舍。后来她又以怀孕威胁我,我买了试纸,她说是真的有了,我当时也没有看那个试纸,就相信了她,可是我是真的不想和她在一起了,因为我们根本就不合适。前些时间去医院做检查,医生说她患了重度的宫颈糜烂,我陪她做了三天的理疗,第三天她把事情告诉了她家里人,她家里说要去学校开除我,然后再坐几年监狱,当时我确实害怕了,后来他们又说给我两条路“一是和她继续相处。二是给他们20000元,做为以后她做手术的费用。”第一条我不会同意,只能选择第二条,可是他们说的费用对于我来说是太多了,所以我想问几个问题:还有她自己也和家里说她是自愿的,可是她家里还是要那么多的钱。我也同意付给她相关医药费的,之前已经花了1000多了,以后的我也会出的,只是没有想到会是这么多,我上网看了一下,治疗这个也没有用这么多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