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我乘公司的小四轮货车回到公司,在经过坂塘岭口时,与对面开来的5吨货车相撞,是对方在事故发生地转弯速度过快,车的尾部摔到我车的前面,致使我与司机受伤,我坐在副驾驶座位上,造成我的前额被玻璃划伤10CM多,鼻子撕裂3CM,头后面划伤3CM,在医院待了10天,我司机擦伤了2个伤口。肇事司机当场逃逸,车主现在不愿赔偿我的损失,已经过了20天,现在白象交警还未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多次跟车主商讨未果,车主称自己的车是在修理厂维修时候被修理厂的人开出去的,并不是自己所为。所以不愿赔偿我的损失。我还没做伤残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