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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下午,小学五年级上体育课,老师进行训练后让学生自由活动,老师离开操场。学生刘某到家抱一个篮球和同学们一起玩,过了一会儿,有一个篮板球,刘某和其他同学都在抢,结果刘某抢到了,学生吕某在刘某身后摔倒,导致小腿骨折。学生把他抬到学校教室,体育教师不知去向,学校领导看了学生吕某后没有问情况,也没有采取措施而离去。有人议论是刘某碰到吕某,学校另一老师刘老师电话通知双方家长到校,找到体育教师和双方家长一起把学生吕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学生刘某家长当时花去医疗费用250元,后来28日学生出院,共用去医疗费用4700元。现吕某家长到法院起诉,要求学校和刘某家长付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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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7 19: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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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