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6-3应聘于一家公司工作,进入公司时只做了一张简单的入职手续,(没有签劳动合同)06年5月30日公司决定调我到其它城市分公司工作,本人不服从,问负责人有没有其它办法,因本人有些私事还没处理好,所以不能离开,负责人指出没有其它办法,只能服从.我说"我也没有办法离开,那我辞职可以吗?负责人说可以,现在你也没有什么事做那你就尽快离开公司吧,本人于5月31号辞工,期负责人也批了.公司规定压一个月的工资,那我五月份的工资是6月28号才可以领取,本人于6月28号到公司领取工资时,负责人以本人不服从公司安排的理由将本人的工资全部扣除.本人已去了有关劳动部门投拆,劳动部门说老板不协调,叫我申请仲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