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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6月30日在公安县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将同方向行驶的自行车骑车人,当场撞死(见7月3日楚天报42版), 开车人无驾驶证,汽车无行驶证等任何手续,汽车为右面方向盘。从事故照片看:现场无刹车痕迹,死者被汽车撞起后摔到汽车右前挡风玻璃上。开车人撞人后逃跑,被村民抓获。 公安县交警队事故认定为:开车人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

其它综合
2006-07-11 22:57: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