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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7月与我们单位的陈某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由于我们单位的房屋是集资的,房产证尚未办好(现在单位以把房产证以办好但未发放),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我也未入住,原因是他的新房未好。在2005年6月时我又与陈某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内容是陈某在一星期搬出,我把剩余的钱付清(我以把全部房款付清)。但我一星期后去看房时,陈某失踪。过了数月后得知他将其房抵押给他人。(现在知道他是欠了人家的钱,人家才占了房子)现在哪个人在住房子。陈某现在以找到,但他说没钱给我,房子他也没办法要回。 我现在准备告他,但我找的律师说,他不一定能把房子要回,但钱可以要回。我有点茫然,我知道卖我房的人是个大赌徒,他现在什么也没有。他现在也不上班。如果我能胜诉,他没钱还,我该怎么办啊????

其它综合
2007-12-04 07:59: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