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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广东人来找我承包攀枝花的铁矿运输,我们去看了一下,时间被他们安排得很紧,什么情况也没有了解到,回来后他们就急急忙忙的叫我们把合同签了,把那边的情况说得非常好。我们就信以为真的把合同签了。这两天我们又暗中过去具体的了解了一下情况,那边的具体情况很糟糕,运费结算很困难,而且当地的运输车辆对外界的车辆有相当强烈的砥柱情绪,在这之前就有好几只车队去过那里,但都是还没开始运输就被逼走了,而且还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但是我们的合同是2006年7月4日签的,合同上的甲、乙双方的银行帐号都还没有写上,应为我们还没过去开户,合同的签字日期被那个广东人叫我们写成了2006年的6月28日,与我们签约的日期不和,而且合同上的运输线路已经写明是开采点到选矿厂,但是合同里的运输价格上面却有3条线路不是我们规定的路线。合同上我们双方都签了名、押了手映,就是没有双方的银行帐号,而且签约日期是假的,还有3条运输线路是合同以外的。

医疗纠纷
2006-07-10 16: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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