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提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既一旦判决下达即刻产生法律效力,结合你的问题已不存在再行上诉的前提,但若你认为判决不公的你可采用法律允许的申诉的途径为自己主张权利.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部门,只有当他觉得原审判决,或者是二审判决均觉得错误的时候,可以依法为你提起抗诉.但要视案件的情形而定.至于你说的是否可以用房屋面积做清偿,你的案件在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你可以依据你目前的现状提出你的方案,在实践中用实物作为清偿是常见的事.但愿你的设想通过你的积极努力能为人民法院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