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 我和朋友承租了红卫分院的花房,2003年8月10日工人在花房干活被花房的护墙砸伤。造成7级伤残。住院花了5000多元,工伤赔偿了¥26000元,砸坏花木¥3000元。我把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我的经济损失¥34000元,可法院不支持我的请求,并且一分钱也没有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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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就没有把事情说清楚,你的工人在花墙那里干啥活呢,拆迁?还是其他呢?与花墙本身有关系吗?是花墙直接倒的吗?你交代清楚呀.建议你聘请当地律师代理上诉,在这里问再多也没有实际意义.法律上的事情,哪怕有一点点的情节你没有陈述清楚,得到的结论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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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