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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今年2月份得病去世,没有遗嘱,留下若干资金和少量股票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父生前没有办理银证转帐,据证券公司营业部人员说,若要将资金从证券公司营业部取出,需要办理公证。 本来办理公证是可行的,但是有一特殊情况,使得办公证的进程受阻。我父亲在40多年前有一个前妻,约1964年时离了婚,与前妻生有一女儿离婚时约3岁,然后再没有与她们母女联系,这情况在父亲生前工作单位的早期档案中有记录。然后若干年后我父亲与我母亲结婚生下我和我哥兄弟两个。公证员表示必须我们子女三人同时到场才能办理继承公证。 我父亲的女儿名叫张慧慧(不知现在是否改名),与我们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们没有办法找到她。我请派出所查户口迁移记录,找到了其母,但找不到张慧慧。派出所出于保护隐私考虑只代为转达了我的信件,没有告诉我张慧慧母亲的地址。张慧慧母亲通过派出所转告我,她一直瞒着女儿她的身世,现在她们生活很幸福,不想扰乱她们的生活,所以不愿意让女儿知道,也不愿意再和我联系,她代女儿张慧慧表示放弃继承权。 这样,不管张慧慧是否放弃继承权,只要她不出面,办公证就有麻烦,父亲在股市的资金和股票就没有办法取出,我和我哥三分之二的继承权也没办法行使。

证券投资
2006-07-07 19: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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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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