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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天23岁,父母在1999年因车祸去世。留下我和妹妹(现13岁)。父母生前做生意,因需要大笔资金流动就将房产证(我父亲是户主)抵押给银行并向银行贷款20万元整。父母去世后,银行曾找到我企图让我用现金跟他们交换房产证。我哪里有那么多钱,所以就没有交换了。后来,我上学,毕业后上班也就没有想过这个事情,现在家里的房子可能在今年就会拆迁,但是我没有房产证,开发商(或者是政府)未必会按平方补偿给我。而且我又怕银行的人拿这房产证来要房子。后来我到当地房产局去办理注销(因为我提供了父母死亡证明,那里一个人比较好的阿姨就让我办注销,说是以后房产证上就是我的名字,这样谁都拿不去)但是她要我提供提供财产公正,我又去了市公正处,(我的爷爷在父母之前去世奶奶,姥姥,老爷都父母去世之后去世)我心理非常害怕,因为怕银行的人会认识公众处的人(银行是是私人办的城市信用社,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我不清楚是否注销,而且我父亲贷款时一定有资料在哪里)我非常小心的说着经过给一位主任听,并在1周内提供了他当时要的所有材料,大约10天后他打电话让我过去交费,并说证帮我办快点。可是第二天他又打电话给我说缺少材料。他说中国的法律是规定,死亡人的父母是第一继承人,而我爷爷,奶奶不在了,他们的其他子女(我的叔叔,姑姑,伯伯)为财产继承人。如果我想要此房子的继承权,必须让我爷爷,奶奶,姥姥老爷的所有子女到公正处公正,并签字表放弃房子的继承产权。这样才能给我。

建筑工程
2006-07-06 22: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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