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单位分了福利房。父亲有四十多年的工龄,分到一套200平米的房子,小高层,每平米不到2千元。同地区房子价位3千左右。房款必须以现金方式交齐。我父亲没有足够的现金,向我父亲买这套房子的人很多,父亲优先让我朋友购买。所以支付房款时是我朋友以我父亲的名义付的款,付款收据上的付款人写的我父亲的名字。现即将领房子钥匙了,朋友和父亲起了争执:父亲认为这房子是他用工龄排到的,原价转给朋友,朋友需付给他两万的补偿金,因为以后父亲就是有钱也不再有资格分单位的房子了。朋友认为房款是他付的,所以这房子就是他的,拒绝支付父亲任何钱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