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考研,我们两人于去年一月与出租人签订合同,约定租用其房一年,合同中签定这一年期间双方都不可转租或转让其权利义务。但前段时间房主提出收回房屋的要求,并以家里老人和其弟居住习惯不一,想让老人搬出居住此房为由。我们提出拒绝,以期末考试为由拖延此问题。但现在考试期结束,面临放假,房东再三催促要求我们另找房屋进行出租,由于我们要备考,这样的要求给我们带来诸多不便。现房东提出可以由我们随意挑取房内的任意家具做为补偿,但那一两件旧家具我们无意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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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房合同未到期,你们可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多种,其中包括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要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如未约定的,可以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主张,如1-2个月的房租.如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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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