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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姻七年,为我公公为我们结婚买了一套房子,但房产证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四年前我因为生了一个女儿,在坐月子的19天的时候就打我,之后更是常因家庭小事对我施行家庭暴力,我婆婆家里是个封建思想很严重的家庭,丈夫什么事情都听我婆婆的,而且要求我们生第二胎,我是一个公务员,有工作单位,生第二胎肯定会受到处分或是开除,我没有答应.结婚七年的时间里,我丈夫没有给家里用过一分钱,甚至连存折都不愿意给我看,作为他的妻子,我用自己的钱养活自己跟女儿,但我想我应该有知情权,但丈夫认为我这是在抢他的钱,为了一个三百元的存折,把我打的是鼻青脸肿.不但不给家里钱用,而且在外面玩女人,常半夜三更跟其他女人通电话,我在网上下载过他的电话详单,为这事我们也吵过,打过,他说要离就去办手续,不离就在家里别吵.24日,又是为了小钱把我打的鼻青脸肿,我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了,我要求离婚,丈夫说离婚可以,一开始同意给我十万元,后又反悔,说他没有多少钱,只能给我三万元.我现在连夫妻间共同财产有多少我都不知道,我该怎么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能要求精神损失吗?

婚姻家庭
2007-11-29 20: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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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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