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的老公的婚外情。我是2005年6月24日在贵州老家生了女儿,老公来了七天,于工作忙为理由就回杭州了,之前我怀孕后也一直是在贵州老家待产的。在这期间,老公和一个未婚的女孩子认识并交往,关系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老公向她承诺,要是和她继续交往就和我离婚。2006年元旦前夕,我带着半岁的女儿回到杭州,此时通过与老公的相处我已察觉到一些问题了。后来他们的事还是被我知道了,经历了吵闹与心痛,静下心来,我想也许只有离婚才是真正的解脱,对此,老公已无异议。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他也作了让步,作为补偿,他愿意放弃所以的财产,包括房子和存款,但我们的房子还在银行抵押,还有7年才付完按揭。房子是我们领了结婚证后买的,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我要怎么样才能完全得到这套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