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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南汇租了一间房子,当时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由于缺乏常识,所以在合同里并没有约定房屋的修缮责任问题。昨天,房子的电力线路出了问题,家里没有电了。我们找房东来修,他却不肯承担责任,不肯找人来修,我们找了电力局的人来修,他也不肯出钱。

证券投资
2006-07-03 17:00: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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