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我妻子是大学同学,我们于2002年4月登记结婚。她2000年毕业后一直在开封工作,我现在在兰州读博士。2005年11月28号我妻子剖腹产生一女孩。2006年6月27号她突然向我提出离婚,理由是我们性生活不协调(这是事实,我经常早泄,但由于工作学习比较忙,也没有采取治疗措施),并说孩子不是我的,而是他的一个同事的。同时向我出示了一张妇幼保健院的保健卡,上面说明预产期是2005年12月12号(我与我妻子过最后一次夫妻生活是2005年2月22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