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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先住在北京,今年2月份我和几个朋友去银川开公司,公司开到半途中,有一个合伙人认为开公司什么都齐全了,认为我在公司里面也没有什么用,然后就把我给踢开,踢开我之后就把我该算的钱给退了回来,当时我的合伙人没有给我钱,只是给我开了个欠条,欠条说两个月内钱一定还给我,然后我就回到了北京,过了一段时间他也回到了北京,现在欠条已经过期十几天了,我钱到期的那天我到他家提了还钱的事情,他说今天叫我去拿钱,可是我今天到他家去拿钱,听他隔壁人说他又去银川了.事情就是这样.

涉外纠纷
2006-07-01 21: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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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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