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负责给一个卖花板的老板装花板,22号在淤西一个人家装的,跟在我爸爸后面有个做小工的不小心从2楼摔下去了(懂的人都说一般人是不会掉下去的,那小工刚跟在我爸爸后面干了 4天吧!前几天还不错),由于装的那个人家没装脚手,那小工直接摔地上,造成肚内出血,目前还在重症病房,我家已经花费19000多,那小工家里已经出了20000,医院还没底,那卖花板的老板只出4千,他还不出面! 还说没钱,如果在逼他,就让我们找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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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那个小工与谁具有雇佣关系:如果是你爸爸雇佣的小工,那么你爸爸不可避免的要承担责任;也不知你所说的人家没装脚手跟小工摔伤有无直接因果关系,这个脚手是那个老板应该提供的使用工具还是什么?不甚明了.......再次,你爸爸与老板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是雇佣还是承揽?关系不同,结果也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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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间接的帮老板找的小工,工资是那卖花板的给,装的那个人家房子还没砌好了,有瓦工在工作,如果装了那个小工就不会直接掉地上了,脚手是应该必须有的工具,是雇佣关系,并不是什么大工程,1天或2天就可以结束了,结束后直接拿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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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工与老板之间形成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工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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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