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04年7月31日,5岁小孩因咽喉炎,带到本村诊所诊治,打针治疗,打针后小孩出现脚部走路不便,后经查为打针损伤到坐骨神经。二、开始一段时间,村医给出治疗费,但随着时间的变长,他不愿意出治疗费了。三、05年3月,经私人调解,村医出2600元,说之后不负责任了。由于小孩家长为老实的农民,不懂法也不懂医,又迫于没钱给小孩治病,就答应了。四、后到通过咨询,知道这种情况要花3万元,到日前已经花了2万元了。五、没办法,调解显失公平,于05年3月向伊川法院起诉,直今没有结果。并且现在法院还让撤诉,说是由于有调解在先,说了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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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调解在没有一方威胁\\欺诈的情况下,调解协议是有效的.从你提到的情况下,在调解时你并不知道以后会需要3万元,你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知调解书是如何签定的,具体可让律师给你看一下.显失公平的协议也可以通过法律主张撤销,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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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