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10月30日在我们当地的一家婚纱店照了婚纱照,可是我们在电脑上看了效果我们很不满意,觉得我整个人都被他丑化变形了,我们不想要他那套婚纱照了,就在两天前寄了快件告诉他我们不要那套照片和如果冲洗加工的话后果自负!可是他硬要我们交钱买他照的相片,一张5 元,要交多600多,连定金100一共是700多吧!他还将我们的婚纱照洗出两张用黑色笔写着欠债还钱,然后他说要起诉我! 我想请问一下当初我在交付定金时写的单子,上面有预收1 00,余额1588,还有写着送水晶画框的有我签名的一张红色小单是合同吗?是不是我不要他的相片一定要付钱买吗?他这样算恐吓我吗?如果真的起诉我有赢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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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定金时写的单子是合同。如果你认为他照度相片把你丑化变形,是可以拒付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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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本案中应当由你举证他的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才可,建议你与店家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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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同,你认为婚纱照效果不满意,由于双方事前对婚纱照没有约定一个标准,所以你你也很难说对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 。本案在举证上存在困难,速送你是否能赢,看法官的裁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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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