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搞文秘的,1997年就在学校开在校外的门事干活,就是那种街边的打字员一样,每月三、四百月钱,我工作很认真、负责,待人热情,学校领导们很喜欢我,2000年学校干文秘的那个职员,她生孩子,一切工作不能继续,于是就把我叫进学校干她那堆工作,她是正式职工。  我进学校当然是临时工,可是我还是一直那么认真的工作,学校领导们不只一次说过:不要把自己当外人,学校就是你的家。好好干吧!我也很感激领导们,他们把我当成孩子,很细心的教导我。可是有的时候因为别人的话还是很伤自尊,说者无心,听才有意啊!有时因为领某样东西,这东西本来没什么,谁领都行的,可有时人家会说:你是临时的,这是正式才能领的。真的太伤自尊心了,有时我会在想,如果可以,我就想当一天正式的职员,真的这种压力这么多年太累人了。直到2003年吧,我工资涨了一些,每月六百元了,可是我工作还是一直这样,一直是临时工的,学校也给我向教育局申报过两次申请,可是局里不同意,就一直耽搁着,一直都在说事业单位人事冻结,调不进来。很多时候我也不想干了,可是一想吧这么多年了,我爸妈都希望我真的能成为正式职工,所以都一直不让我离开。  2004年的时候我真的很受一次伤害,我们单位一个在文革中死去的教师,他的儿子来学校找领导,又去找教育局要安排他工作,他什么都不懂也不会,而且学校对他父亲的补偿和安葬早都解决过的,他就是先找校长、书记谈,然后就找教育局领导谈,我不知道他还找没找其它人,反正当时闹闹很凶,后来学校逼得没法也向上打了申请,大家都不看好,可是人家却在不到半年,把关系调进来了。我不知道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我是怎么过的,反正就感觉自己像个傻子被人抓弄似的。我有技术,我搞文秘的工作,真不是说,一般人真不如我的。很多特别复杂、难整的材料,我都干得特别漂亮,学校每年的招生工作,我都跟着一起干,经常一干就是成宿半夜的,我从来无怨无悔,可是现在我却心里不能平静下来,他什么都没有技术,他现在干门卫、值班工作,可是他却是正式的,而我干着真的不能缺少的事儿,可是却是临时的,我在学校干了多久,他才干几天,这公平吗?我从97年到现在这都10年了,人一辈子有几个10年啊!我也想过去闹闹,在学校找到教育局找,可是我同事说:那样怕是更不好收拾啊!他因为有父亲那一个缘由,你凭啥啊?真的我凭啥啊?我看过《劳动法》可是事业单位有很多不同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又是只对正式职工的政策,所以我站在了两个法规的盲区,我真的是很感觉前途渺茫啊!

民事相关
2007-07-04 20:53: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