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我想就我父亲的遭遇请教您一些问题,盼望得到您的指点。 我的父亲是一名司机,原本是一个运输公司的职工,94年前停薪留职,自己搞运输。但在停薪留职期间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造成了一些损失,不过他按照国家法律接受了判决并且以优秀的表现提前释放。回来后多次找过原单位领导希望回去工作,但单位领导都以单位马上面临改制,没有合适的工作岗位为由拒绝了.去年单位正式改制,每个职工都应该得到了一定补偿。改制期间,我父亲多次找单位改制办的人员,给予的答复是会好好处理他的事,但是改制即将结束也没有见到改制办的任何行动。看到事情有点不对劲,我父亲再次找到改制办的人员时,他们却说当时他被判负刑事责任,单位开会宣布已经将他除名,所以没有补偿可言。这个时候我们全家都蒙了,除名这么大的事我们全家都不知道,也没有被通知,就凭当时的一个会议就将他之前在公司的工作全部否定,最气愤的事作为当事人的他根本完全不知情,也没有给他任何申诉的机会。按道理是应该通过正式的程序除名再通知当事人,再到劳动局备案。现在改制期马上结束了,我父亲还没有得到合理的安排,他应该怎么做???难道国家单位正式职工除名可以这么简单而且不给申诉权不在劳动局备案也成立???我父亲去劳动局查过,劳动局没有任何除名备案.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也已经过时效了,所以我父亲决定向法院起诉! 我的父亲之前在部队服役,退伍后一直在这个运输公司兢兢业业地工作.改革开放之际,为了让我和我妹妹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才选择停薪留职.出事期间所有的责任都是我们全家承担的,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不好的影响.现在被这样不明不白的除名了,我的父亲怎么接受得了呢!他一心想讨个说法却苦于法律知识的欠缺.我也很想帮帮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