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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吃饭时间,就我一个人在,这时从楼道侧面走来一个男子,听出口音是福建人,下意识里想到的是医院老总的朋友,他要求我帮他把50元面值的钱换成100元面值的钱,总数是6000元,在换钱的过程里,因为药物的作用,有短暂的时间大脑是空白的,最后丢失了2900元现金

其它综合
2006-06-24 14:15: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对于你的遭遇,作为律师我深表同情。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此案应属于刑事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是正确的,由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侦查,期望尽快破案,但该案能否侦破,是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在破案之前,或者无法破案,你和单位之间需要协调处理这笔损失款的承担问题,你可以要求单位等待破案后追偿回来后归还单位;就我个人认为,尽管你报案了,如果公安机关无法破案,那这笔短款,你要承担责任,毕竟你在该案中存在过失,仅仅凭口音,凭下意识里想就认定是什么....你就自作主张给一个陌生人兑换人民币,这肯定是不可靠的,这对你来说是个深刻的教训。
      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妥,你先承担责任,如果此案侦破了,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追偿此款。以上解答,不知是否明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