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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4应届毕业生~ 母亲和父亲去年离异~而后父亲和别的女人结了婚~现在我要上大学~我被判给了父亲抚养 而今年要读大学~父亲却不愿意支付我所有的教育费和生活费~叫我去找母亲~ 我找母亲~母亲却说离婚协议上父亲签了负责抚养费~父亲有着稳定工资并且比母亲要高出几倍~父亲不愿意支付所有的费用~要和母亲一起分担~而母亲却不同意~ 我今年18岁了~现在还是个不能独立生活的人~而且我还要读大学~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 我是起诉我的~还是一起起诉~一起分担我的抚养费~?????

婚姻家庭
2008-03-25 12:10: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你已满18岁是成年人了,且不是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因此你起诉你的父母没有法律依据。
  • 那我在读大学的话~难道就不应该负责我的抚养费吗?
    而且我一个人也承担不起所有的学费
  • 同意2楼意见,楼主可以采取申请助学贷款或向亲威朋友借款以及做家教等方式解决学费问题,你的父母既然无法依靠,从法律上也无法制约他们,你只有寻求其他途径了。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你已满18岁是成年人了,且不是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因此你起诉你的父母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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