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6年04月21日在福州国货西路303号天丰电子城1区2楼1208吉新笔记本店全额现金4600元人民币购买了一台IBM R32笔记本电脑,附有一IBM原装笔记本电池,一IBM原装充电器及对应接电缆。由于购机后一直是使用充电器充电的情况使用并未独立用笔记本电池供电,没有发现笔记本电池在全部充满的情况下只能使用20分钟.(购机时店主未告知笔记本电池情况如此)后前往与店主(卖方)交涉此事,店主说是没有装完驱动所致,后按其所提供方法及下载程序回去操作,笔记本电池依然只能使用20分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