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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我是深圳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特许加盟者。我是去年9月份与该公司签订了特许加盟合同书,合同书上有下述几个条款: 一、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是总部为确保加盟店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使用总部经营技术资产、支付货款及其它合同条款履行而向加盟店收取的费用。 2。加盟店须于签订本加盟合同书的同时向总部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4。加盟店不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总部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来处理。 5。本合同因合同期满(合同期限为三年)而终止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并与总部结清所有积欠款项后起六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二、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于双方签署《终止合同协议书》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总部按《终止合同协议书》相关条款退还全数或部分保证金给加盟店。《终止合同协议书》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我经营的加盟店一直在欠本,最终我在今年的2月份多次向该公司提出终止合同,退还保证金的要求,但该公司以多方面的理由不肯与我终止合同,不想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我。

经济相关
2006-06-21 22: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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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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