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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为:我与姑姑同住在一个大杂院,我与姑姑各住一间房屋。自从父亲与奶奶相继去世后,我与姑姑的关系就行同路人。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已经26岁。由于同姑姑关系的疏远我非常希望能够自己独立的生活,于是近期我向厂桥地区房管所提出分户要求(现户主为我姑姑,但户口本上已经写名我居住的房屋是后来并户过来的)。房管所给到我的答案是根本没有办法进行分户。

行政纠纷
2006-06-21 10:59: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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