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上班写字楼下饭店吃午饭,由于人多拥挤,站在我背后的一个人将一碗油汤泼在我的肩背部造成烫伤,事后他说是他后面的服务员撞他导致,由于事发突然,没有人注意到具体情况,请问这种事情应该怎样索赔,若到法院诉讼,应告哪几方?另外由于烫伤留下痕迹,医院告知要两年左右才能和正常皮肤同样颜色,做为一个女孩,近一年要照婚纱照等,对生活产生了影响,请问我是否应该要求精神赔偿,赔偿额度多少合适? 另外,我的误工费是公司财务开的证明,可以作为有法律依据的证明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07-11-20 14:12: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