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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服务期限5年;2006年4月30日本人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5年期间,由单位出资进行了为期2周的考察(旅游),现在在解除劳动合同之际,单位要求出据违约金,请问合理吗?

医疗纠纷
2006-06-20 11:23: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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