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经朋友介绍借A公司证照与B公司签定合同并在A公司开税票,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我们没有签定任何与借照有关的协议,只有一个简单的委托书,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等到B公司给我回款的时候,A公司翻脸以法人代表的名义去B公司要我送货的钱,说钱是他们的,并说我是A公司业务员取消我委托人的资格,现在B公司已经把钱扣下,说等我们之间协商好再给回款,与A公司协商时,A公司说如果我们把这批货款的钱给他们一半的话,他们就不取消我委托人的资格,就不干涉B公司把钱给我。现在我们唯一的证据就是所以的货是我们采购的,在与B公司合同时那些出库单入库单都在我们手里,还有就是我们找到中间的这个朋友要求他作证,并让他写了一个书面上的东西证明我与A公司之间的关系,请问这能成为有力的证据吗?虽然这个朋友给我写了这份证词,但经我们调查他们可能是一伙的,一开始就设好这个局让我往这里跳,我自己觉得他们就是钻的法律的空子,通过这个手段来赚钱的。

继承
2006-06-20 14:07: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