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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在读小学三年级,04年在学校统一购买了“学生平安保险”一份,05年4月9日放学回家我孩子发生了车祸,共花去医药费19764元。经法院调解我们自己承担20%的费用。事后,我申请“学生平安保险”理赔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没有原始发票(发票复印件已加盖法院公章)拒赔,后来说最多只能补差。

交通事故
2006-06-19 2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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