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的一领导也是我的校友因跟他妻子感情不合起诉至法院离婚,他妻子因为他2004年底的帮我修改了一篇论文就认为我是第三者,认为我们领导是因为跟我有不正当关系才起诉跟她离婚的,就多次到我们单位找我闹事还动手打我,每次我都跟她解释我与我们领导没有任何不正当关系,让她不要再胡闹了,可是她不听我的任何解释,说我不让好过,她也不让我好过,不管我跟谁谈恋爱她都会从中破坏让我一辈子也嫁不出去,没有办法我每次都得打110,她总是看到我拨了110才离开,每次110到的时候她都已经离开,我把她告上法院,可是因单位没人愿意出来帮我作证怕得罪我们领导,法院说我证据不足驳回我的起诉.后来她不知道怎么知道我未婚夫的家庭住址,竟找到我未婚夫家里,说我是个生活作风败坏,专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还说她到我们单位闹事的事连110和法院都不理,就说明她说的实话所以110和法院才帮我的,搞得我未婚夫家里人很生气,坚决取消本已定好登记结婚的日期,并要求我未婚夫离开我,当时我已有3个月身孕了,我未婚夫迫于家里的压力,要我打掉孩子然后分手,我不同意,他家人就让他离开了我们的城市.我当时绝望极了,不知道怎么办,我已经31岁了,身体又不好,我怕拿掉孩子之后再也不能生育了,我到计生局咨询,计生局的说象我这种有单位的如果非婚生育会被开除还要被罚款,只有结婚办了准生证之后才能生育.我们领导知道这事之后找到我说一切都是因他而起,他愿意承担照顾我腹中的孩子的责任,我当时急于给孩子一个合法的身份,看到他已经拿到了二审法院的判决书,他跟他妻子的婚姻关系已解除,我没多想就跟他办了结婚证并办了准生证,就在我准备生的时候,他前妻不知道怎么知道了这事,于今年6月9号将我跟我现任丈夫告上法院,说我们重婚,说我腹中的小孩是我跟我责任丈夫在她们婚姻关系还解除之前所有,要求法院叫我做DNA鉴定,说如果我不同意做鉴定的话就说明我跟我现任丈夫犯有重婚罪,要法院判我们重婚罪成立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