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我按老板的要求来到建筑工地上做工。地点(在一高层建筑物的1楼外架设施工工具),大概在上午10左右,楼上掉下一块物体,当时我没看清是什么东西,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不幸来到了我的身边,该物品击了我的左眼,当时我只感觉眼睛疼痛,随后出血,后来在其他工人的帮助下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我进行了2次手术。第一次做了后眼睛还是看不见,然后进行了第2次手术,这次手术后眼睛看物品是十分模糊,基本上也是看不见物品。然后就出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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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说法,你和老板之间是雇佣关系.你在雇佣期间受到损害,老板应当承担责任.具体赔偿多少,要做伤残鉴定,等伤残等级做出后才可以算出大致的赔偿数额.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受抚养人抚养费(在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等等.
建议您通过律师与老板谈判赔偿数额或先做伤残鉴定,再谈判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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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